巡察公告
添加时间:2023-07-05 / 浏览:3231
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25日,分别对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三山经济开发区、市城管局、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、市中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专项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信访受理对象
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三山经济开发区、市城管局、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、市中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,以及其他涉及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管理的党员干部及相关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聚焦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关于绿化工程管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,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,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市委巡察组集中设立信访接待地点,设置邮政信箱、电子邮箱,信访举报平台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地点:芜湖市委党校A804室
(二)邮政信箱地址:芜湖市委党校A804室(政通路88号)
(三)电子邮箱:whxc01@126.com
(四)值班电话:18955389211
(五)信访举报平台: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,直接登录信访举报平台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。
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绿化工程领域中“不作为、不担当、不进取、不务实、不守信、不知止”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,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不到位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市委第一巡察组
2023年7月5日